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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5-03 19:54:22
学生各班:
根据我校、泰隆商业银行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,按照校2017年我校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申请及评选办法,学院经过层层评审,拟推荐吴心思等2名同学参加校级评审。具体名单如下:
14财政2班 吴心思
14税收2班 徐金贝
对学院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月4日下午4: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,办公室地址:学院楼417,电话:86735881。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7年5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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