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

2020-03-25 20:42:17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和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要求,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人选条件

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。

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(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),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、成果和贡献突出,并得到本地区、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,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在自然科学研究中,学术造诣高深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;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,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。

2、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;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,有重大技术突破,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;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,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3、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,医术高超,治疗疑难、危重病症成绩突出;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、控制、消除疾病,社会影响大,业绩为同行所公认。

4、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,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、前瞻性、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,具有特殊贡献。

5、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,成绩卓著,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,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。

6、在宣传文化领域,成绩卓著,对经济社会发展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学科建设、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,是本领域的带头人。

7、长期工作在教育、教学、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,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、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,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,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,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,为同行所公认。

8、在其他行业、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、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。

二、人选推荐数量

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省属高校原则上每校推荐1名,凡推荐校领导的高校须另推荐1名一线教学科研人员。

符合条件的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可不占推荐指标申报。

三、推荐程序及报送相关材料

1、申报人员自行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,下载地址:http://rsb.appms.cn/。下载后登陆填写完成《政府特贴情况表》,点击“保存”并通过合法性验证,然后点击“生成报送”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,上报上级后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。纸质申请材料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交至申请人学科所在单位;

2、学院(研究院)对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审核、资格审查后,于3月31日前统一将申报《政府特贴情况表》电子数据(RPU文件格式)发送至人事处szgl@zufe.edu.cn;

3、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,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学院和申报人;

4、学院(研究院)根据审核情况,择优选拔拟推荐人员,将最终《政府特贴情况表》(在末页加盖学院公章)和《部门申报情况表》(见附件)(部门审核人签字,加盖部门公章)报人事处,同时一并报送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(RPU文件格式)至邮箱szgl@zufe.edu.cn。

5、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员,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,经学校同意后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。

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(研究院)负责通知和报送。各学院(研究院)限推1人;

四、其他要求

1、证明材料。包括推荐人选学历(学位)、专业技术资格(职务)、职业资格等证书,以及能反映技术技能成果、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,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)。待学校确定推荐人员后使用A4纸装订成册,编写附件页码和目录,同时提供PDF电子版。

2、报送材料涉密的,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,无法脱密的,请注明密级。

3、请各学院(研究院)根据申报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及时开展申报工作,按时提交推荐材料,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。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。

联系人:马利刚 联系电话:87557036,13634107395

电子邮箱:szgl@zufe.edu.cn 地址:行政楼306室

附件:部门申报情况表

人事处

2020年3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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