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疫情期间校园管控的要求,为加强校内机动车行驶与停放管理,即日起开展机动车登记备案与接待停车券申领工作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1、已登记备案的机动车称为“固定车辆”,进出校园免费;未登记备案的车辆称为“临时车辆”,进出校园按标准收费。收费标准参照《我校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财大〔2019〕59号)执行。临时车辆出校门仅能从学校南大门(西侧)的“临时车道”通行,固定车辆进出校园无限制。
未登记的教职工车辆请及时到保卫处117办公室办理。
2、因公务事宜进校的临时车辆可凭接待停车券免费泊车。接待停车券由接待部门事先向保卫处117办公室申领,并盖所在部门公章后方可使用,费用年终由计财处结算。
咨询电话:86735917(88917)
保卫处
2020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