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(2020年上半年)

2020-04-30 10:36:27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我校教育厅课题2020年上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9,需报送《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》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,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(http://www.ky.zjedu.gov.cn/index.php)填写结题管理,材料不全不予受理。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《202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》,抓紧办理结题手续。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,并填写结题汇总表。

2013年—2016年度公布立项的项目清理工作因疫情相应推迟,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(材料同上),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,将对项目做统一终止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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