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务公开
关于做好中共我校第一次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

2015-03-20 08:22:59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东方学院党委,各代表团:

    党代会提案工作是党代表反映广大党员及教职工意见与建议,行使民主权利,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重要渠道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第一次党代会提案质量,认真做好提案工作,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提案征集时间

    2015年3月19日至4月25日

    二、提案征集范围

    1、有关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重大问题,重点是对学校的发展战略、发展思路、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 2、有关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,重点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师生思想政治教育、领导干部队伍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,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 3、有关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后勤及其他行政方面的重要工作和和谐校园、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 4、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 三、提案征集要求

    1、提案内容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党代会职权范围。

    2、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,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。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:(1)案由,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;(2)提案内容,即提出提案的理由、原因或根据;(3)建议措施,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。

    3、必须填写提案征集表(详见附件)一式两份,字迹要求工整(或打印稿)。

    4、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,并至少有两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,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。

    四、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

    提案征集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、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。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,各位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,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,积极为财大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。提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代表团,各代表团初审后将提案送至提案组。

    联系人:周宇,电话:87557017。

    附件:中共我校第一次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

中共我校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

二○一五年三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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